(圖片來自網路)
這個問題會被分類成「阿雜」,
並不是代表我是 女同志,就是因為我不是,而是另外一個少數族群,台灣的基督徒少數族群,加上台灣基督徒少數中更少的天主教徒(雖然大家都說我不用受洗了大概要堅信啦),另一方面,一樣覺得很阿雜的還有護家盟。反正這是一群可以正常戀愛和生小孩的人,正常養育兒女有正常的家的人,比較不會想到的問題。
結過婚的人,有一半一定會同意婚姻有「沉重」的責任,也可以說是甜蜜的負荷,所以有腦袋的人一直不明白,同志為何一直要登記婚姻關係?這樣就不能合法外遇和隨便和人談戀愛搞曖昧了,也意謂著,登記結婚關係之後,你的伴侶就是和你性別一樣的人,除非你離婚之後,下次想當異性戀婚姻,不可能同時擁有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的,(所以我是要強調同志要登記結婚是不要自由的一件事情)
但是圈內人盟盟每次主打的專輯都是另外一個極端,就是不能生小孩(這樣很難有基督化家庭),不然以我的想法來說,假如我是同志妻妻的話,我一定不要醜男的精子,而且我生過一個180男人的小孩,已經證明過我矮的基因比較強,我多希望我的小孩跟老爸一樣高,最好狡詐也一樣,就不會跟我一樣濛濛的。這樣好醜怪,好煩唷~~~
是有那麼阿雜嗎?
剛好昨天聽到一個算是圈圈內的十年前的錄影,他們在討論婚姻、伴侶、家屬等制度,其實我覺得婚姻是困難的,難怪很多人說是神聖的婚姻,需要很多的無私付出,那並不是一張紙而已(雖然有很多男女朋友也是很無私,就會覺得登記只是一張紙)反正種種上意義上的不同,卻成為身分上的證明。
反正身分證上的名字可以改(就說和殺人犯名字一樣,笑話),人和人的情感疏離卻是很難去捏造。我今天要是改名成為我妹的名字,我大概還是他不太認真的姐姐,一輩子工作都給人試用期待考慮的感覺,我也很無奈.....(所以真的不用太熱絡跟主管上司分享自己的部落格,除非他太無聊一直找)
結婚很煩阿~曾經我在少女的時候也在主耶穌前許下要傳教的誓言,那也是一種婚姻。
如果犧牲和誓言是一種婚姻,我想一下我這輩子許下的志願,和覺得很辛苦的事情。
第一,四年大學生活
(所以這是第一次結婚)
第二,嫁給李姓男子
(因為跟我同姓,等於嫁給我自己好了)
第三,真的嫁給自己
(因為我每次說自己是李太都覺得會有複姓,就成了李李人女版,因此決定這麼說)
第四,嫁給主耶穌
(其實我和主耶穌的受洗+堅信+不同宗派的入教儀式已經很多次,還好主耶穌只有一位,雖然證書有很多張)
以上這些都是我內心阿雜的世界,
也祝那些心中有愛卻覺得婚姻很恐怖的人繼續愛下去~~
那就祝不登記也能相守相愛
所以這件到底要不要登記合法婚姻,
請盟盟不要逼邊緣基督徒表態了,
雖然不關我的事,
但是婚姻的險惡已經讓我想登記同性伴侶很久了
~~真的不要問~~
我很想出櫃但是找不到對象
只好繼續當異性戀